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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未知 2022-06-07 12:15 浏览次数:237
辅助生殖技术配置测算方法
 
一、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测算辅助生殖机构可采用以下方法之一:
(1)按常住人口数测算。
按照2013年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数进行测算,原则上每300万人口设置1个机构。
(2)按人口服务量比值法测算。
测算参数:2013年常住人口数量;2013年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测算方法:
      2020年某省(区、市)辅助生殖机构数量上限=2013年常住人口数(百万)*(2013年省(区、市)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未来五年增量)/2013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
      2013年常住人口数和2013年百万常住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参考附件;百万人口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的未来5年增量最大不超过150;根据2014年全国基线调查数据,2013年全国辅助生殖机构平均体外受精治疗周期数约为1764(除外年体外受精服务周期大于10000的机构),测算时可按照1700进行计算。
二、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
      新筹建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应当配置在具备产前诊断资质的三级综合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和三级妇产医院。每省(区、市)的《配置规划》中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划开展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的辅助生殖机构数量。
三、人类精子库
      每省(区、市)设置人类精子库原则不超过1个。直辖市和常住人口1亿以上的省份,在数据库信息共享前提下,可设置2个人类精子库。人类精子库规划设置要严格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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